首页 | 团购网 | 家居装饰 | 在线订餐 | 跳蚤市场 | 论坛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新闻快讯 > 正文
合肥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李先璋被控受贿受审
http://www.0551.com  2008年08月29日 09:36:19  安徽商报  浏览:
  昨天上午9点,合肥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李先璋受贿案在该市包河区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50多岁的李先璋被控受贿240万元。两名辩护律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对230万元是否算作受贿,控辩双方争论比较激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据指控,李先璋曾担任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等职务,其受贿犯罪均发生于他主管土地工作期间。与其主要发生行贿、受贿关系的是浙江某集团安徽分公司的负责人杜某。240万元的受贿款分为230万元和10万元两部分,证据资料显示,230万元是杜某以合作办公司(用的是李先璋亲戚的名字)的利润分成的形式送给李先璋的,10万元则是以其他名目送的。其中230万元是李先璋委托下属汪某分两次代为收受。汪某经过李先璋同意,动用了其中的一部分钱用于自己老婆办公司、给李先璋买房子等。李先璋东窗事发前,杜某和汪某分别被纪检机关“双规”调查。

    法庭上,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230万元钱一直在汪某那里,李先璋是否具有实际控制权?这笔钱算不算受贿?李先璋的两名辩护律师对受贿罪名的定性不持异议,但认为这230万元应算受贿未遂或不视作受贿。检方认为,230万元的控制权已经从杜某手中转移到了李先璋手中,满足了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属于犯罪既遂。

    检方同时提出,李先璋有自首情节,并写了两份悔过书,深刻反省了自己的罪行对国家公权力廉洁性的侵害,建议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推荐给朋友】 【收藏】  【打印】 【字体: 】  【关闭
网友评论
匿名发表


安徽团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信息来源:安徽团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文件,版权均属安徽团购网及安徽企通商务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站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安徽团购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与安徽团购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伙伴 | 广告服务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 会员注册
Copyright @ 2005-2007 0551.com All Right Reserved
团购报名:0551-2367788 5580777 新闻报料:0551-5562728(24小时)